高铁掌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难在触及(高铁被打)

#媒体:高铁掌掴事件4大疑问需厘清#

高铁掌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难在触及(高铁被打)

事件大家都了解过程了,结果是:女子被掌掴还手,警方认定为“互殴”。

网上评论有的说被打女子先骂了S开头的语言、冒犯在先;也有说动手的打人者才应重罚、被打者属于正当防卫。众说纷纭。

本人观点,本事件定为互殴有待商榷——

①这一类事件,骂人者即便再狠、也只是停留在语言上,但动手打人的话、势必会令场面进一步升级——如果觉得对方骂了不好的语言自己无法忍受、完全可以采取报警处理处理,但若选择了动手,就意味着法理上原本有利的、主动的局面变成了被动……因此,“谁先动手谁理亏”应当作为评判此类事件的最关键一环!

②建议执法中对于所谓互殴的情况判定不要一刀切——明明是对方动了手、被打人并不知道一拳打过来后还会不会被持续伤害,怎么就不能做出格挡推搡的回应动作呢?!这应当可以理解为是本能的避险行为好吧?!

高铁掌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难在触及(高铁被打)

这不禁令人想起四月份发生在江苏某小区的那个事件:物业人员进到住户房内、争执不下时突然挥手打了住户一巴掌,住户于是反手挥拳反击,最后被几位保安拿着防暴盾牌合力制服,结果,也被定性为互殴……可是,难道执法的人没有留意么——场合!场合!场合!恶人都已捣上门来动手了、危及的或许是整个家庭的安全,作为户主莫非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危险无底线的蔓延么?!你让他忍、让他退?“家”这道红线都被突破了、还有哪里可退?!

高铁掌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难在触及(高铁被打)

③“正当防卫”不应只停留在概念定义当中!近年报道的类似人际冲突事件,“正当防卫”四个字每次总显得羞答答的,受到伤害时即便具备条件也不敢还手,这只会让施恶者更加肆无忌惮,一次次的上演着“老实人吃亏”的场面……

文明国度下,有了法律作为每一位公民行走社会的依靠,本应底气十足、堂堂正正才对,却没有多少人能精确的说得清何时才能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这个词仿佛变成了一种奢侈品似的被束之高阁,不得不说既可笑又可悲……

通过本次事件,是到了有关部门对其释义做出调整的时候了!老实人不该永远生活在唯唯诺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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