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首先要说的是,杨幂为李易峰流过产不是真的,纯属谣言。李易峰团队也在2016年就将造谣的营销号起诉到法院,法院的宣判结论是造谣诽谤,判处造谣者赔款6万元,并登报道歉。
1。国民校草李易峰塌方后,杨幂又被牵扯了出来 ,主要是二人2014年先后合作了《古剑奇谭》《怦然星动》剧,当时二人被称为“峰幂(蜂蜜)组合”,在片场时这对金童玉女互动频繁,甚至于在剧场对剧本时,二人并肩而坐,还有手挽手的动作!
2015年,杨幂被传出“婚内出轨李易峰,堕胎”的流言,大幂幂呢,她一直是问心无愧、不用澄清、 “事久自然明”的态度。
7年后的今天,李易峰的粉丝中有被网友称之为“大粉”者,则主动承认所谓的杨幂“婚内出轨李易峰,为其堕胎”的行为是他们制造的造谣,难怪杨幂当时波澜不惊,原来这出轨、堕胎根本就是凭空捏造出来的。感谢大粉的不打自招,否则,这一段历史杨幂自己是漂不白了!
随着大粉的坦承,杨幂终于没有被搅入这潭浑水,
杨幂36岁了,今年是她的本命年,9月12日是她的生日,生日当天她更新了动态,短短几句话意境深刻、耐人寻味、甚至是发人深醒。
“杨幂出轨李易峰,甚至为他堕胎的绯闻”一直在网上散播;虽然许多正义之士都发文予以澄清但效果寥寥,什么“富婆钟情于小鲜肉”的话题一直在坊间流传,李易峰对此视而不见;杨幂是2013年和她的“恺威哥”扯证结婚的,直至2019年时,李易峰工作室才发表声明,对此事进行否认,前前后后5年啊,似乎李易峰才记得了有这回事,在谣言满天飞后再进行澄清,仍然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杨幂依然受到了指责。
今年9月11日,李易峰“对多次漂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消息被北京警方证实后,李易峰开始脱粉,这个大粉才出来“现身说法”,表示当年自己出来拿杨幂造谣“搞到很多人以为是杨幂和你(李易峰)婚外有染,拜托,杨幂那个时候根本还没离婚”,字里行间的语气显示,这位大粉当初的做法可能是李易峰指使的。
数年前,李易峰因为车祸而“肇事逃逸”,这个事件被警方公布时,李易峰工作室也曾爆料吴亦凡的假新闻,试图转移民众的视线——减轻对李易峰本人的非议。
捏造事实、嫁祸于人是这位国民校草的一贯伎俩,由此可知李易峰太黑,人品真的不咋滴!
2。2012年,李易峰因为与方安娜共同拍摄了电视剧《爱的蜜方》而相识、相知继而发展成了好友,有狗仔透露他们曾经在酒店里一起待到凌晨3点才出来,又一次,方安娜被拍到个人前往李易峰住所,前前后后呆了四个小时后才拎了一袋生活用品出来。
但是,此事一曝光双方就各自出来辟谣,李易峰工作室表示他“与方安娜是多年好友”。“针对此事我司已经委托律师处理,对恶意造谣者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但是,2021年11月,李易峰又被拍到曾经与方安娜、金晨一起去滑雪,滑完一起用餐后,金晨坐车离开;而李易峰与方安娜两人则直接回到了酒店……第二天,李易峰与方安娜两个结伴去滑雪,晚上二人再次入住了同一酒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是10年了,二人始终没有明示他们在谈恋爱,还以好友的方式回应传闻,这让人觉得非常不正常;真的是各取所需,不谈感情吗?
李易峰这样的明星只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与风清气正,能为青年一代传递什么样的正能量呢?
3。李易峰这次被曝漂娼后,网上出现 了关于他当年与网红湾湾疑似在苏梅岛旅游一事的话题。
这事发生在2018年年底,李易峰与湾湾都晒出了各自的旅游信息,湾湾将对方称之为“我的54先生”,还透露了两人在苏梅岛五天四晚的生活点滴:
“……这3年没有一次旅游是纯旅游,每次都觉得不拍拍照工作一下就好像浪费了机票。
所以这次跨年旅行是真的纯正的旅行。
每天就是和喜欢的人一起抱着睡,睡醒了吃早饭,吃完回笼觉,醒了再游泳,游完烧菜吃,还有酒店佣人跟着收拾,吃完再打牌看电影玩游戏喝酒睡觉。
尽管带了好多好看的衣服,泳衣,但是就是不用拍照不用发微博,自己穿着开心,美景看着开心,把度假的幸福都收藏在自己心里。”
这是要让单身狗跳楼的节奏啊。
有网友很快找到了与她“一起抱着睡”的人——通过二人各自晒出的照片发现李易峰在同时间段的旅游地点也是苏梅岛,再通过建筑物、窗外植物、入住房间的“细节”对比,两人似乎住在同一个房间了;李易峰与湾湾都是5月4日出生的,所以湾湾叫对方为“54先生”,这很能说明问题。
很多网友想不通,35岁、身家过亿、人帅名誉好,要谈恋爱是打个响指的事,为什么要去嫖?难道他不知道这是超越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的事吗?
他当然清楚,只是主观上他不想谈感情,只想发泄生理欲望;而且精神空虚,对女性的特殊癖好已经养成,没有技师级别的专业人士提供精湛的服务满足不了他奇怪的需求;尤其是有吴签的前车之鉴,他怕塌房,怕曝光,他觉得嫖比睡粉安全性高得多。
……一句话,自甘堕落,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与怜悯!关进去活该!
4。“演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作为明星的艺人见天全方位无死角地置身于成千上万人的目光中,基于以往的表现与成绩,人们喜爱他们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拥护、支持他们,他们也因此获得了流量,有了不菲的收入;他们本应该严以律己,洁身自好, “应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方面以身作则”,给予社会应有的回报。
虽然很多艺人在这方面做得很好,获得了观众的高度认可和持续尊敬;但是如李易峰这样的反面典型也不在少数,这些人无论偷逃税还是涉嫌刑事犯罪,甚至吸Du等行为都是对法律的严峻挑战,如果任由这样的明星为青春“代言”,让他们向社会传递能量,只会败坏社会的公序良俗,只会荼毒青少年,只会起到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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